500万元!大庆发放新车购车补贴
500万元!大庆发放新车购车补贴
500万元!大庆发放新车购车补贴大庆市继续开展2025“汽车欢购季”暨发放购车(gòuchē)补贴活动通告
为深入(shēnrù)落实(luòshí)大庆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持续激发汽车消费市场活力,我市继续组织开展2025“汽车欢购季”暨发放(fāfàng)购车补贴活动,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2025年5月26日(rì)至2025年5月30日。
对活动期间购买(gòumǎi)7座(含)以下新乘用车(非营运)的个人消费者给予相应(xiāngyìng)补贴。
本次活动发放新车购车(gòuchē)补贴500万元,先到先得,额满为止。
1.购买5万元(wànyuán)以上至(zhì)10万元(含)乘用车,每台车给予2000元补贴;
2.购买(gòumǎi)10万元(wànyuán)以上至15万元(含)乘用车,每台车给予3000元补贴;
3.购买15万元以上至(zhì)20万元(含)乘用车,每台车给予4000元补贴(bǔtiē);
4.购买20万元(yuán)以上至30万元(含)乘用车,每台车给予5000元补贴(bǔtiē);
5.购买30万元(wànyuán)以上至(zhì)40万元(含)乘用车,每台车给予6000元补贴;
6.购买(gòumǎi)40万元以上乘用车,每台车给予7000元补贴。
四(sì)、合作商家及适用范围
(一)商家参与条件:在大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nèi)依法(yīfǎ)登记注册且进行独立结算,有带动作用、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乘用车新车销售商家自愿(zìyuàn)报名,已参加第一季度购车补贴活动的企业不再重复报名。
(二)消费者(xiāofèizhě)参与条件:所有在我市新车销售合作商家购买7座(zuò)(含)以下新乘用车(非营运)的个人消费者均可享受补贴。
消费者在合作商家购买新车后,自行(zìxíng)下载“云闪付(yúnshǎnfù)”并实名认证,在云闪付APP首页搜索“黑龙江政府补贴”小(xiǎo)程序,进入大庆购车补贴专区—大庆市2025“汽车欢购季”暨发放购车补贴—根据新车销售发票(fāpiào)总额(价税合计)选择(xuǎnzé)相应档级入口(rùkǒu)进入,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新车购车发票、机动车车辆行驶证(xíngshǐzhèng)、刷卡付款POS签购单),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及购车信息,确认后提交申请。
1.申报大庆市2025“汽车欢购季”活动(huódòng)购车补贴,须在(zài)2025年5月28日至5月30日期(rìqī)间通过银联“云闪付”APP上传62开头银行卡号、身份证(正反面)、新车购车发票(开票日期须在活动期内(qīnèi))、刷卡付款POS签购单(dān)、新车发票开具地(县/区)、车辆识别代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dēngjì)证书(须上传原件)第1、2页可在2025年6月15日前上传。
2.补贴对象为持银联卡、在大庆市合作商家使用银联POS机(jī)、用62开头银行卡刷卡支付部分购车款(kuǎn)(5000元以上)、购买7座(含)以下(yǐxià)新乘用车(非营运)的(de)消费者,地域、户籍均不受限制。
3.以通过“云闪付(yúnshǎnfù)”成功提交购车补贴申领材料,并经“云闪付”初审合格的时间为顺序(shùnxù),补贴资金先到先得,额满为止。
4.消费者(xiāofèizhě)需使用本人(běnrén)的电子设备、APP账号申报,申请补贴的银行卡须为购车付款卡且办卡人为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姓名、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姓名、机动车车辆行驶证姓名、“62”开头银联卡(yínliánkǎ)POS签购单持卡人姓名和云闪付账户必须一致,购买(gòumǎi)一辆新车只能对应领取一次购车补贴。如因上传图片不清晰、资料(zīliào)上传不全等原因,云闪付平台提示退回“待修改”,申请人可(kě)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补充材料再次(zàicì)提交,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5.如因消费者个人原因(yuányīn)导致审核未通过(tōngguò)且遇名额(míngé)使用完毕的情况,相应名额将不予保留;如消费者上传虚假材料占用名额,取消补贴资格。
(一)合作商家要明示所销售汽车及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biāozhǔn),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同时,公示(gōngshì)“三包”信息,保证商品质量(shāngpǐnzhìliàng)、杜绝(dùjué)虚假宣传。
(二)合作商家在活动期间(qījiān)要组织配套促销活动,提前组织车源,积极宣传补贴政策(zhèngcè),培训销售人员熟练掌握活动规则,指导消费者做好活动补贴申领(shēnlǐng)工作。
(三)合作商家及其员工在活动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参与作弊(zuòbì)、开展虚假交易等(děng)(děng)行为套取补贴(bǔtiē)资金,并提交遵守活动规定承诺书,一旦发现有虚假交易、作弊等情况(qíngkuàng)的,取消活动参与资格,相关部门依法追究(yīfǎzhuījiū)商家和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参与活动消费者不得提供虚假资料套取补贴资金,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追回相应补贴。
(四)活动期间,相关县区要加强监管,抽调(chōudiào)专人对申领补贴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jíshí)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真正做到惠民利企(lìqǐ)。
本通告(tōnggào)的最终解释权归大庆市商务局。
2025年(nián)5月25日

大庆市继续开展2025“汽车欢购季”暨发放购车(gòuchē)补贴活动通告
为深入(shēnrù)落实(luòshí)大庆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持续激发汽车消费市场活力,我市继续组织开展2025“汽车欢购季”暨发放(fāfàng)购车补贴活动,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2025年5月26日(rì)至2025年5月30日。
对活动期间购买(gòumǎi)7座(含)以下新乘用车(非营运)的个人消费者给予相应(xiāngyìng)补贴。
本次活动发放新车购车(gòuchē)补贴500万元,先到先得,额满为止。
1.购买5万元(wànyuán)以上至(zhì)10万元(含)乘用车,每台车给予2000元补贴;
2.购买(gòumǎi)10万元(wànyuán)以上至15万元(含)乘用车,每台车给予3000元补贴;
3.购买15万元以上至(zhì)20万元(含)乘用车,每台车给予4000元补贴(bǔtiē);
4.购买20万元(yuán)以上至30万元(含)乘用车,每台车给予5000元补贴(bǔtiē);
5.购买30万元(wànyuán)以上至(zhì)40万元(含)乘用车,每台车给予6000元补贴;
6.购买(gòumǎi)40万元以上乘用车,每台车给予7000元补贴。
四(sì)、合作商家及适用范围
(一)商家参与条件:在大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nèi)依法(yīfǎ)登记注册且进行独立结算,有带动作用、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乘用车新车销售商家自愿(zìyuàn)报名,已参加第一季度购车补贴活动的企业不再重复报名。
(二)消费者(xiāofèizhě)参与条件:所有在我市新车销售合作商家购买7座(zuò)(含)以下新乘用车(非营运)的个人消费者均可享受补贴。

消费者在合作商家购买新车后,自行(zìxíng)下载“云闪付(yúnshǎnfù)”并实名认证,在云闪付APP首页搜索“黑龙江政府补贴”小(xiǎo)程序,进入大庆购车补贴专区—大庆市2025“汽车欢购季”暨发放购车补贴—根据新车销售发票(fāpiào)总额(价税合计)选择(xuǎnzé)相应档级入口(rùkǒu)进入,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新车购车发票、机动车车辆行驶证(xíngshǐzhèng)、刷卡付款POS签购单),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及购车信息,确认后提交申请。
1.申报大庆市2025“汽车欢购季”活动(huódòng)购车补贴,须在(zài)2025年5月28日至5月30日期(rìqī)间通过银联“云闪付”APP上传62开头银行卡号、身份证(正反面)、新车购车发票(开票日期须在活动期内(qīnèi))、刷卡付款POS签购单(dān)、新车发票开具地(县/区)、车辆识别代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dēngjì)证书(须上传原件)第1、2页可在2025年6月15日前上传。
2.补贴对象为持银联卡、在大庆市合作商家使用银联POS机(jī)、用62开头银行卡刷卡支付部分购车款(kuǎn)(5000元以上)、购买7座(含)以下(yǐxià)新乘用车(非营运)的(de)消费者,地域、户籍均不受限制。
3.以通过“云闪付(yúnshǎnfù)”成功提交购车补贴申领材料,并经“云闪付”初审合格的时间为顺序(shùnxù),补贴资金先到先得,额满为止。
4.消费者(xiāofèizhě)需使用本人(běnrén)的电子设备、APP账号申报,申请补贴的银行卡须为购车付款卡且办卡人为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姓名、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姓名、机动车车辆行驶证姓名、“62”开头银联卡(yínliánkǎ)POS签购单持卡人姓名和云闪付账户必须一致,购买(gòumǎi)一辆新车只能对应领取一次购车补贴。如因上传图片不清晰、资料(zīliào)上传不全等原因,云闪付平台提示退回“待修改”,申请人可(kě)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补充材料再次(zàicì)提交,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5.如因消费者个人原因(yuányīn)导致审核未通过(tōngguò)且遇名额(míngé)使用完毕的情况,相应名额将不予保留;如消费者上传虚假材料占用名额,取消补贴资格。
(一)合作商家要明示所销售汽车及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biāozhǔn),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同时,公示(gōngshì)“三包”信息,保证商品质量(shāngpǐnzhìliàng)、杜绝(dùjué)虚假宣传。
(二)合作商家在活动期间(qījiān)要组织配套促销活动,提前组织车源,积极宣传补贴政策(zhèngcè),培训销售人员熟练掌握活动规则,指导消费者做好活动补贴申领(shēnlǐng)工作。
(三)合作商家及其员工在活动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参与作弊(zuòbì)、开展虚假交易等(děng)(děng)行为套取补贴(bǔtiē)资金,并提交遵守活动规定承诺书,一旦发现有虚假交易、作弊等情况(qíngkuàng)的,取消活动参与资格,相关部门依法追究(yīfǎzhuījiū)商家和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参与活动消费者不得提供虚假资料套取补贴资金,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追回相应补贴。
(四)活动期间,相关县区要加强监管,抽调(chōudiào)专人对申领补贴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jíshí)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真正做到惠民利企(lìqǐ)。
本通告(tōnggào)的最终解释权归大庆市商务局。
2025年(nián)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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